电动自行车如何实施以旧换新?方案来了
鲁网9月25日讯 (记者 王娟)近日,山东印发《山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换新”实惠,同时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
增强电动自行车优质产品供给能力
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等有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提交行业规范公告申请。生产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水平。
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省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要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强化电商平台监管,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费促进活动
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山东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企业要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广大群众以旧换新。
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
各市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单辆车不超过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单辆车不超过600元补贴。补贴时间为自各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强化全流程风险防控
要妥善回收处理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发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作用,确保回收、运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避免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流向不规范回收拆解渠道。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个人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收旧需如实登记旧车车架号等信息;换新必须提供新车品牌、车架号、电池编号、车牌号、购车发票、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等信息。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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