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观察|菜鸟与多多买菜侵权诉讼宣判,快递新规已将选择权交给了用户
鲁网4月25日讯 近日,菜鸟网络与多多买菜的侵权诉讼迎来最新判决,多多买菜因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原因,被判赔偿菜鸟网络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其实,菜鸟与多多买菜的争端由来已久,双方的争端其实主要源于对快递“最后一公里”的业务之争。2022年2月,很多消费者反馈在菜鸟上搜不到拼多多的快递,多多买菜宣布升级多多买菜团长端软件,为消费者提供快递代收寄服务,并与“三通一达”、极兔、中国邮政等快递公司实现对接,打通了快递签收环节。
随后,菜鸟要求快递驿站禁止使用第三方软件,也被多多买菜指责进行排他性竞争。同年4月,菜鸟起诉多多买菜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双方从“口水仗”升级到对簿公堂。
根据法院文件显示,双方的纠纷主要集中在“菜鸟”“菜鸟驿站”的标签使用权上,菜鸟认为多多买菜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点:1.多多买菜向消费者提供的“自提点”名称、图示中出现“菜鸟”“菜鸟驿站”的标识;2.在网页版“拼多多快递代收”以及“拼多多门店端”APP中所用的门店名称中出现“菜鸟驿站”;3.在“拼多多”门店交接单中使用了“菜鸟驿站”“菜鸟”标识。
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谈到,大多数自提点大都是夫妻店、小卖店,相关标识是作为搜索地址体现在软件中,比如在淘菜菜、美团优选的自提点中,也不乏“菜鸟驿站”的站点。关于多多买菜门店端出现“菜鸟驿站”“菜鸟”标识,更多的是自提点老板的个人选择,对于他们而言,多接一家业务就多挣一份钱。
两年来,菜鸟和多多买菜在快递“最后一公里”的业务上竞争不断,其实在此次判决之前,双方的竞争其实就已经落下帷幕。
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快递“最后一公里”的选择权交给了用户,办法要求快递必须送货上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新规推出,已经让快递业务“最后一公里”的竞争回归到市场逻辑。(本网记者)